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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7-11-06 21:00:10来源:市总工会浏览量:422

机关各党支部(总支),各直属单位党组织:

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,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机关党委决定,在机关各支部(总支)、直属单位全体党员中,普遍开展专题学习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习时间

机关各支部(总支)、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于2017年10月20日前,以支部(总支)为单位组织实施第1次学习。之后,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、主题党日活动等,在机关各支部(总支)、直属单位全体党员中,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。

二、学习要求

(一)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。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修改后的党章,认真学习新华社、人民日报等中央有关新闻媒体的社论、评论员文章,团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,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大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上来。

(二)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,精心组织、严格要求,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,认认真真体会,市总工会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全程参与所在支部专题学习。

(三)10月20日12时前报送第1次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及图片资料;10月23日12时前报送机关党员干部对党章修改的反应;10月26日12时前,各支部(总支)至少上交2篇个人学习心得(其中支部书记至少1篇);10月26日12时前报送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关意见建议。以上资料均报送机关党办。联系人:邓兰,电话63639617;杜樱子,电话63863002。

(四)各支部要规范记录学习会议情况,并及时将每次学习情况资料整理上传至机关党建工作纪实信息系统。

 机关党办

2017年10月19日